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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5-15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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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全国
来源 中国招标项目中心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河北 2018-05-14
详细内容: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食堂,拟实行合作管理,现就新校区食堂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餐饮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食堂合作经营服务;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校新校区内,餐厅基本条件:房屋、水、电、暖、桌椅等基本设施齐全,操作间设备未安装,无天然气管道。
3、经营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4、招标方提供的经营条件:
4.1提供经营场所;
4.2招标人只负责提供基本用房和基本水电设施,投标单位负责水、电、暖的日常开销;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5.2 投标人具有从事中学食堂经营管理的业绩且各业绩的经营管理期限不低于2年(仅限于石家庄市区中学食堂);
5.3 办理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明,同时具有签订的劳务合同;
5.4投标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中学食堂经营管理业绩证明(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赵  岩
手 机:13261030359
邮 箱:zhaoyanayy@126.com

 


 

联系人 杨晨
13651356799
yangchena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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