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面议 |
|---|---|
| 区域 | 全国 |
| 来源 | 中国招标项目中心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6号线二期POI设备招标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天津宾馆站、文化中心站、阳光乐园站、尖山路站、黑牛城道站、梅江道站、左江道站、梅江风景区站、会展中心站、解放南路站、洞庭路站、梅林路站,预计2017年投入运营。 议签署之日起1年。 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 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同)。 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天津 2017-03-03
详细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6号线二期POI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地铁6号线二期公网覆盖通信工程POI设备,天津地铁6号线二期从河西区肿瘤医院站至津南区梅林路站,途径13座站点,地下隧道14公里,均为地下,设车站13座分别为:肿瘤医院站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预算为260万元(具体数量及制式以需求计划和订单为准),所有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本次采购框架合同执行完毕或框架协
1.2.2产品名称及采购预算如下:
序号 类型
1. A1类POI—十系统上下行分缆合路单元(机房安装型)
2. B1类POI--十系统上下行分缆合路单元(隧道挂墙安装型)
3. C1类POI--七系统上下行分缆高频放大合路单元(隧道挂墙安装型)
4. A2类POI—十一系统上下行分缆合路单元(机房安装型)
5. B2类POI--十一系统上下行分缆合路单元(隧道挂墙安装型)
6. C2类POI--八系统上下行分缆高频放大合路单元(隧道挂墙安装型)
本次招标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并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名,中标人的份额分配比例:综合排名的中标人分配100%份额;
1.2.3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天津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1.2.4交货期: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2.2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POI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该检测报告应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后)。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6月1日至今的POI设备销售量合计不低于200套(含200套)。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按照第六章中“原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查。如带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不满足,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03 月 04 日至 2017 年 03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
4.1.2 招标文件获取: 请递交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缴费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均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03 月 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1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6.2 检测相关费用:送检费和检测费由投标人支付。
项目联系人:杨 晨
手 机:13651356799
邮 箱:yangchenayy@126.com
| 联系人 | 杨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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